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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通知》(同农函【2023】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现就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专业优势明显、培训效果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机构。可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2022年培训不达标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机构、2021-2022年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今年不得申报。
二、培训机构具备条件
通过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向社会公示、省级备案的程序,择优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主营业务需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且开展过设施蔬菜、有机旱作膜下滴灌、黄花三项全县重点特优产业技术培训至少1年以上。
2、自愿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3、具备必要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师,有必要的食宿条件;
4、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训经验。
5、近五年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申请,需说明机构基本情况、优势,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情况,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情况,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队伍情况及近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
2、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培训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证明。
申报机构于5月23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
天镇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