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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人民政府

天政发〔2021〕20号

关于印发《天镇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1 14: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天镇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天镇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持续,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和县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的涉农资金。

(一)按财农〔2021〕22号文件规定,中央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

(二)按晋财农〔2021〕56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与晋统筹办〔2017〕2号范围一致),省级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

(三)按同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发〔2021〕1号文件规定,市级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

(四)县级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1年我县拟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8287.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879.0416万元、省级资金3349.66万元、市级资金5516.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50万元、结余结转历年未使用资金591.5684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方向

2021年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及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六个大类项目:

(一)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14607.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城农副特色产品加工车间的新建、发展智慧温室大棚设施农业、特色种植业补贴及养殖业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1732.5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三)金融类项目10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四)教育扶贫54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 

(五)生态扶贫项目340万元,用于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森林抚育、重点乡村园林绿化、森林抚育等项目。

(六)培训扶贫67.2万元,用于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

四、项目管理

     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脱贫攻坚巩固与拓展类项目,明确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建设方式,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各部门和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落实,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项目规范有序组织、资金安全使用,确保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成片整体推进,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二)各项目主管单位、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责任,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统筹整合工作事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高位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三)各部门和乡镇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要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评,报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审计、财政、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落实好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应及时通过天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村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附件:天镇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建设项目表.xls

   

   相关解读:天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天镇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使用涉农资金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