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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天镇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的基本原则
1、以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为引领,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行业年度规划需要,为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做好巩固统筹涉农整合资金和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相匹配,引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
2、把握重点,突出实效。结合实际,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把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等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项目作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整合资金优先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运行规范,强化监管。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中央、省、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的规定要求和全县“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县级衔接要求,按照“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统筹整合办法,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2年我县年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20600.4万元。
三、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确保全年乡村振兴目标的如期实现。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必须与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需要”战略平稳过渡、紧密无缝对接重点投入支持产业发展、必要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三确保”: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效推进;达到“三提高”:提高资金管理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需要工作成效。
四、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方向
2022年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及使用主要用于以下五个大类项目:
(一)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11480.43万元。主要用于冷链物流仓储保供应、药茶产业园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园建设、发展设施农业、现代种业、特色种植业及养殖业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6756.39万元。主要用于大同李二口长城遗址保护利用、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及其配套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提质工程、等项目。
(三)金融类项目1750万元。用于扶贫信贷贴息、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四)教育扶贫类项目53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
(五)培训扶贫类项目83.58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培育。
五、项目管理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要落实各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聚焦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高位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成片整体推进,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二)各项目主管单位、有关乡镇要严格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责任,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统筹整合工作事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评,报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计、财政、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等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落实好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应及时通过天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村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附件:天镇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