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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天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t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镇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天镇县大西街,电话:0352-6822455,邮编:038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镇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加强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建设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和县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大政策发布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有力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全面了解。
(一)主动公开
1.对2020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2.对天镇县“一卡通”项目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共计公开了47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3.对全县政府采购情况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开,2021年共计采购64项13882.48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财政局未接到单位或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
(三)监督保障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天镇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责。各位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股室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得到进一步的落实,硬件设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也逐步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内容、公开方式等。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管理和政策解读回应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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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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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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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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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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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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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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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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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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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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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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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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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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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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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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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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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量有待增加;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完善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围绕财政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及时、准确公布财政工作的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