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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由天镇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结合本单位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供了群众对行政审批工作广泛监督的条件。
(一)主动公开
1.管理公开
印发了《天镇县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天镇县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转发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服务公开
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规范办事服务流程、重新修定办事指南241项,推行“二维码”扫码办事方式241项,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整合与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办率达到100%;“一次不用跑”清单790项,占比率100%;“马上办”清单284项,占比率35.94%;“就近办”清单748项,占比率达到95.29%。
3.结果公开
全面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积极做好事项划转,促进审管有效衔接。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二)依申请公开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
(四)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
加强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开展微笑服务。在大厅完善办事指南的公布,实行大厅办件免费邮寄、办事免费复印服务,增加导办、帮办和咨询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窗口人员文明化服务水平。政务大厅配备了“好差评”评议器,出台了《“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好差评”工作制度》,已办理的审批事项好评率达到100%。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召开党组会议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反复征求意见,明确了整改的目标、步骤、任务和要求,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切实以高标准保证整改工作高质量。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完善了大厅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对入驻大厅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纪律执行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入驻大厅人员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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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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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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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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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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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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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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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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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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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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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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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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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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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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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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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三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信息管理、改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重点加强与群众相关的审批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