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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15 12:24
标题: 天镇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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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12:24 来源:天镇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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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镇县乡村振兴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过程,增强法治观念,现将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县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建设,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三是深入学习研讨。领导带头在中心组学习研讨时带头发言,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讲法治课。加强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并做好贯彻落实。一是制定完善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制度。出台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议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等指导性文件。聚焦11个乡镇172个行政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帮扶、就业务工、后续扶持等十个重点领域,从制度层面对全县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做到监测对象“县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2023年1-12月共纳入监测对象480户1113人,“三类户”纳入率为8.25%,风险消除130户322人。截止目前,“三类户”1574户3634人,标注风险已消除705户1780人,占比49.0%。二是制定完善光伏收益分配工作制度。出台了《天镇县村级电站光伏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天镇县村级光伏公益岗位设置实施细则》、《天镇县光伏帮扶产业公益岗位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天镇县关于规范光伏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天镇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的实施方案》、《天镇县2023年度光伏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光伏收益分配计划、分配原则、受益对象、分配方式及分配流程,尤其是《天镇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的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光伏收益进行整合,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全县17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解决了部分脱贫村钱多事少、多数非贫困村钱少事多的尴尬局面。2023年,全县已累计拨付到村光伏收益2625万元,各乡镇已分配到村资金2039.97万元,惠及11298人次;其中设置公益岗位1951个,发放光伏收益资金496.92万元;奖励补助4218人,发放光伏收益资金328.72万元;用于开展小型公益事业资金1214.33万元,其中临时用工5124人次,为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制定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出台了《天镇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天镇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天镇县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和监督权,从制度上为扶贫资产的登记确权提供了保障。2013-2023年,我县累计投入各领域财政资金32.84亿元,实施各类项目1366项,可形成资产的项目1016项,涉及资金26.84亿元;不形成资产的项目349项,涉及资金5.99亿元。2023年,开展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通过调整资产收益比例、重新寻找运营主体等方式,各乡镇累计盘活停产闲置资产18个,处置无法使用资产3个。四是制定完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出台了《天镇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天镇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国家、省、市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实施、监管以及资产后续管理的相关要求。本着“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2023年使用各级衔接资金累计实施项目82个,安排衔接资金23079.34万元,其中产业项目54个,安排资金16613.05万元,占比71.98%;打造了“玉泉镇闫家园、谷前堡镇十里铺、马家皂乡龙池堡、张西河乡大桥村设施蔬菜示范园区”、“逯家湾镇薛三墩村文旅示范创建”等重点项目,突出了衔接资金项目谋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组成工作督导专班,深入项目现场督导11次,发现项目进展缓慢、资料不规范、程序不合理等问题7个,解决问题6个,给出合理化建议1个。

(三)持续健全完善公开及监督体系。一是坚持决策民主科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凡是涉及民生、资金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落实主动公开,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乡村振兴工作文件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不懈努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宣传力度广度深度不够。学习宣传主要停留在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层面,农村基层群众对该法的知晓率不高,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角,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农民主体缺位,对政府的依赖思想较强,整治效果持续保持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县乡村振兴局成立时间不长,即将面临机构改革大背景下,单位人员编制少,专业法律人才还比较缺乏,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力量还需不断加强,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习培训,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普及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普法宣讲,清除“盲区”和“死角”,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知晓率,特别要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增强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主战作用。

(二)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强化规划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引领作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全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总体规划布局,制定中长期实施计划,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乡镇、村要根据本地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在制定规划中要广泛听取“两代一委”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使规划编制更加体现民智、贴近民意。

(三)理顺机制夯实责任,凝聚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要理顺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的关系,明确职责定位,更好发挥乡村振兴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制度,持续强化形式主义治理,建立政令通畅、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研究,系统分析,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整合优势农业资源,促进乡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提质增效。要集中优势农业资源,积极推动优势农业产业规模化、链条化和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并保持产业扶持政策的持续性。要大力实施良种培育、优良品种推广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利用,推进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创新,促进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成熟、农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产品标准不断统一,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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