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治理能力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命名管理工作。
(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工作。落实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八)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
难老年人救助关爱工作。
(九)依法实施婚姻政策。拟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并监督、监管及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十)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积极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民政局下设党政办公室、基政区划地名股、养老和儿童股和社会综合事务股。
下属事业单位:天镇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张志峰
办公地址:天镇县玉泉镇文安街旧财政局院内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2-6827875
张志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马 雷(三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做好党务行政、财务统计、福彩资金、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张 昊(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做好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分管基政区划地名股。
苏晓东(民政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做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工作,分管养老和儿童股。主管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承担中心敬老院、婚姻登记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流浪乞讨救助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王文平(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婚姻登记所所长)
协助局长做好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分管社会综合事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