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命名管理工作。
(五)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工作。落实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七)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关爱工作。
(八)依法实施婚姻政策。拟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并监督、监管及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九)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镇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人:王文平兼 电话:0352-6827875)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3、负责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
5、负责做好民政驻村帮扶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社会工作股(负责人:贾保平 电话:0352-6827875)
1、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的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2、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慈善组织活动,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监督县慈善捐赠工作。
3、负责全县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儿童收养工作。
4、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实施,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地名审批部门命名后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三)养老服务股(负责人:高学军 电话:0352-6827875)
1、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2、拟订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工作。
3、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协同做好高龄老人和经济失能老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
(四)社会事务股(负责人:王子策 电话:0352-6827875)
1、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经济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实施,推进精神残疾人员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工作
2、推进婚俗改革,指导监督县婚姻登记处工作。
3、推进殡葬服务改革,负责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殡仪馆和公墓设施相关工作。
4、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权益保障,指导监督救助服务站工作。
负责人:张志峰
办公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新城新世纪大道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6827875
张志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宋加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养老服务股、社会工作股。
王文平(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局长做好社会事务、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分管分管综合股、社会事务股。
苏晓东(民政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主管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承担中心敬老院、婚姻登记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流浪乞讨救助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