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国家信访条例》及《山西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国家领导人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指示。
(二)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电,以及网络投诉,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及通过网络渠道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三)承办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事项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政府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信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县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乡(镇)政府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七)依法受理需由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信访局要不断加强信访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大力推进对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引导工作,逐步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财务、机要、行政、外联等任务。负责机关党、群、团、工、妇等工作。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等。负责机关党支部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支部会议和党支部理论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全局各类综合性文稿、草案的起草印发。承担全县各类信访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任务。负责信访简报和信访通报的编写印发。负责信访业务等方面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县信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等。
负责人:许爽 联系电话:0352-6827612
(二)接待股。负责上访群众的接谈及信访事项的登记、呈阅、转送、交办工作。负责受理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转办的群众走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上访事宜。负责向来访群众宣传信访法规和提供查询服务。负责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相关工作。负责引导到非接待场所的群众到指定部门、指定场所反映诉求。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县区内因群体性上访引发的堵塞交通、冲击围堵党政机关、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全县重大会议或活动的信访保障工作等。
负责人:席利民 联系电话:0352-6827612
(三)网信股。负责登记、受理、转办、督办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网上投诉及来信。调查处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转办的群众网上投诉及来信事项。跟踪督查上级转办网上投诉及来信的办理情况。指导全县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及来信工作。负责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信访事项实地督导活动。负责跟踪县级领导接待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负责对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依法受理需由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督促指导县政府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基层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监察督办。
负责人:吕力科 联系电话:0352-6827612
单位负责人:刘新民
办公地址:天镇县东大街、财政局大楼一楼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2-6827612
白振华(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信访局的全面工作。
熊鹤飞(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做好驻村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其他工作。
曹 阳(党组成员、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信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做好县级领导坐班接访工作;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审核并发送每日信访情况报告;协调处理群体性、重要信访事项调查处理;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做好重要节日及活动期间的维稳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