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等各项方针政策,
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旅游、文物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二)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文旅产业形象推广和对外合作,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统筹规划文旅产业发展,推进全域旅游。
(三)负责文化、旅游、文物行业的社会组织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四)指导、推进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推动各门类艺术健康发展。
(五)负责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景区与度假区的等级审核、推荐、申报工作,管理指导文物保护和利用项目实施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局机关下属全额事业单位4个:县文旅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市场执法队。
单位负责人:原存柱
办公地址:县城十字街东侧,文化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15035253389
原存柱(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郭 岗(副局长)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朱佳佳(文旅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文旅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张晓晖(文旅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党建工作协助主任负责文化和旅游有关工作。
原广峰(文旅服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文物保护、研究、发掘等工作。
温全祥(文化市场专职副队长)
协助局长负责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扫黄打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