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省、市驻天镇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落实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医疗保障费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天镇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负责公文起草处理、信息撰写报送、会议组织记录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登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袁辉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2、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处理,公文起草处理、信息撰写报送以及中心业务统筹管理;负责中心人事管理,机关人员考勤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和参保群众的政策咨询;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登记和日常接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旭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3、信息科。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的管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变更工作;负责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及网络安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旭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4、审核结算科。负责医疗机构报销材料审核工作;负责参保患者报销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信息报表报送及与审核结算业务有关的一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崔轶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5、慢性病管理科。负责与慢性病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全县参保患者慢性病审核、结算工作;负责信息报表报送及与业务有关的一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雁军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6、医疗救助科。负责低保户、五保户、优扶对象等特殊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审核和结算工作;负责信息报表报送及与业务有关的一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石英利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7、生育科。负责全县参保职工生育保险的审核和结算工作;负责信息报表报送及与业务有关的一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晓芳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8、意外伤害调查科。负责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的审批和调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意外伤害调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意外伤害人员相关的医保政策落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高雯琪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9、财务科。负责财务相关的一切工作,具体负责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负责管理基金账目,编制基金预决算和财务报表;负责申请县级财政补助;负责处理帐务;负责收集汇总基金使用信息,填写和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和票据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耿迎辉 联系电话:0352-7255760
单位负责人:刘新明
办公地址:天镇县新城汽车站对面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2-7255760
刘新明(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医疗保障系统全面工作。
袁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医疗救助科、生育科及外伤调查等工作。
邓 鹏(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分管中心办公室、审核科、稽核科、慢性病管理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