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4-19 16:58
标题: 机关职能
文号:
时效:

机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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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

(四)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预期建议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制定全县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建议控制目标,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牵头组织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监察工作。

(五)协调落实推进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六)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七)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八)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装备和节能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九)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以及后续电价补贴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能源局要围绕山西建设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和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战略,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转变能源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制定能源领域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2)县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与县能源局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3)能源的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县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后,按程序上报。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预防煤矿超能力生产,防止引发安全事故。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4.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县能源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4-19 17:15
标题: 机构设置
文号:
时效: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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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能源产业发展中心。掌握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最新政策,研究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做好县能源局安排的新能源产业国际、省际、市际、区际合作事宜;研究我县新能源产业布局,为我县新能源产业重大决策及制定新能源产业政策提供咨询、建议;做好我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农村能源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全县“能源革命”的推介、服务、宣传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党务、会务、财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三)能源和信息监测股。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承担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县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四)节能和科技装备股。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期建议目标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县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拟订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装备和节能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五)稽查监督和行政审批股。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牵头组织能源领域(煤矿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能源(煤矿安全除外)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索 引 号: 035206000/2023-00058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天镇县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23-11-23 19:08
标题: 天镇县能源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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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能源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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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孙亮

办公地址:天镇县新城世纪大街司法局5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2-7203537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3-17 16:59
标题: 领导信息
文号:
时效: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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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亮(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能源局全面工作和扶贫工作。

林兴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作、学习培训、年度考核、配合纪检组工作。

田威力(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清洁取暖工程、节能减排工作。

张  霞(能源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能源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张  扬(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负责办公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