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教育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及科技发展。
(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根据国家政策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统筹、规划、管理。依法履行中小学、幼儿教师的资格注册、职务评审、培养培训、考核奖罚、调整流动和档案保管等管理职能。加强校长队伍的管理改革,探索新时代中小校校长、副校长的管理考核、选用推荐、调动交流模式和办法。
(七)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检查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管理。
(九)加强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负责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十)参与县科技重大专项的编制、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开展有关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职责,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
(十一)参与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的科普工作,承担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撰写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十三)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股(党总支办)
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拟订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拨款,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综合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安排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投资;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学生资助、大学生贷款管理;参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管理;负责编制本机关预算和决算,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日常管理及医疗保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承办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评估学校的教育管理,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帮助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落实深化教育改革有关工作,牵头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教育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综合协调。承担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监督检查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建设。
负责人:王建广 联系方式:0352-6822174
(二)教育管理股
宏观指导并承担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制定全县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管理文件;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规定及评估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材的管理;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具体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
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接收、保管和转递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学生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工作,规划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交流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工作。
负责收集、处理、分析有关教育管理的信息。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的管理工作。负责为教育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服务。负责对网上舆情的监控与处理。
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县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承担全县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幼儿教育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幼儿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幼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工作;承担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
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德育、劳动教育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师德师风教育和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规划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和食堂安全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股(教师管理股)
宏观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编制人事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工作;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模评优、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调整流动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的编制、劳资、人事工作,并负责审核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局直属单位的编制、劳资、人事工作。
规划、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专家型人才建设审核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县的推广普通话工作。
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薛军 联系方式:0352-6822174
单位负责人:郝世春
办公地址:天镇县县城新区新世纪大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2-6822174
郝世春(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教育科技局全面工作。
孙云文(副局长)
负责财务、教育督导、科技、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体卫艺、行政审批管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学生资助、安全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财务室、督导室、科技室、职教室、成教幼教室、学生管理室、行政审批管理室、校外培训监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办、安全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联系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闫建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教学、基础教育、人事、招生考试、信息化、特教等工作。
分管股室: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招生考试中心、基教室、人事室、现代教育发展中心电教室、师资办、职改办。
袁 权(局党组成员)
协助副局长闫建军抓好高中教育教学、师资培训工作。
孙玉斌(局党组成员)
负责党建、法治、思政、德育、国防动员、工会、妇女、共青团、仪器管理等工作。
分管股室:党总支办、政教室、工会、团委、现代教育发展中心仪器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