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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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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6 11:11
标题: 天镇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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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1:11 来源:天镇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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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由天镇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镇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天镇县东大街175号,电话:03526822455,邮编:0382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天镇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对2024年天镇县县乡两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在山西省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2、对2023年天镇县县乡两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在山西省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3、对2023天镇县政府决算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和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4、对天镇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5、对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情况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开。

6、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情况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开。

7、对财政局监督检查查前公示、财政局废旧资产处置公告在天镇县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每一个依申请公开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答复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无法提供的依申请信息,做好全面排查,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解释无法公开的原因,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在政府网站对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申请人身份条件、申请办理流程、申请方式等进行了说明。

3.2024年,财政局未接到单位或个人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梳理财政政务运行公开事项,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制定财政公开工作规程,推动财政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常态化解读回应机制,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统一部署,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股室、权限、程序和时限等,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四)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天镇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认真抓好相关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得到有效落实。

2.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内容、公开方式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核责任,规范流程,严肃信息公开纪律,信息发布逐层审核,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方面全面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13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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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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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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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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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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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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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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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了及时公开,但也还存在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单一,信息量有待增加,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一些问题。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公开的事项进一步细化,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发布、沟通机制,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及时更新,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围绕财政工作,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布财政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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