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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26 15:20
标题: 天镇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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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5:20 来源:天镇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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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由天镇县公安局办公室结合相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5 1 1 日起至 2025 12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镇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2-6822011)。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以来,天镇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策发布力度、提升公开时效,不断优化公开质量、增强治理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来,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事项,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同时全面梳理并公开权责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全程可溯。全面公开公安服务事项,包括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梳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申请渠道、办理流程、答复时限等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及答复格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线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方便群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办理,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及时、规范的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规范编制,统一公开格式和标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完整、规范。同时建立健全 “三级审核” 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审核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无涉密信息泄露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年来,我局坚持公开方式多样化,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 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文件、回应群众关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公开格局,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同时加强网站监管: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监管机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巡查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修复错误链接,确保网站内容准确、规范、有效,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获取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倒逼工作落实。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行政强制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下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与群众的期待和需求仍有差距。今后还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群众关注关切,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定期开展信息公开需求调研,及时掌握群众需求,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 年度,天镇县公安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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