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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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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2 11:12
标题: 天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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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11:12 来源:天镇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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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大同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现就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专业优势明显、培训效果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机构。可突破地域限制,选择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2023年培训不达标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机构、近三年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今年不得申报。

二、培训机构具备条件

通过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省级备案的程序,择优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主营业务需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

2、自愿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3、具备培育必要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主要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等;

4、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训经验;

5、近五年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申请,需说明机构基本情况、优势,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情况,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情况,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队伍情况及近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

2、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培训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证明。

申报机构于9月6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

天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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