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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06 16:16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文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16:16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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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文件规定,现将天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天镇县2018年第四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赵家沟乡等7个乡镇建新区项目(四)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

经组织实地走访、现场勘测,数据库权属、地类与实际一致,经村干部及村民现场确认以及所有权库调查权属为玉泉镇鲍家屯村,该村无异议。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权属、面积、地类

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文件执行,鲍家屯村属于天镇县中部平川区。具体补偿见下表:

地块编号

位置

被征地单位

补偿依据

征收面积

(公顷)

地类

补偿区域

土地补偿标准

(元/亩)

倍数

补偿金额

(万元)

备注

P4-1

玉泉镇

鲍家屯村

区片综合地价

0.0487

水浇地

中部平川区

30910

1.2

2.7096

 

P4-2

0.0852

园地

30910

1

3.9503

 

0.0369

林地

30910

1

1.7109

 

合计

 

 

 

0.1708

 

 

 

 

8.3708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参照评估价进行补偿。林木的补偿费用,按照林业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被征用土地涉及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异议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村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6日

联系人:高海燕  联系电话:19935213528  联系地址:天镇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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