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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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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27 16:25
标题: 天镇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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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6:25 来源:天镇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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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由天镇县统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镇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天镇县新世纪大道教育科技大楼一楼西侧,电话:0352-6836790,邮编:0382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镇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积极稳妥推进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工作以夯实公开基础、规范工作流程为重点,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强化平台维护等方式,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及时更新并公开了本单位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领导班子等基础信息,确保其准确性与时效性。全年围绕统计主责主业,主动准确发布经济运行数据,以不同渠道公开发布公报2篇,《天镇县2024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一册,《天镇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及解读》一册,经济分析12篇。该系列发布为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研判经济形势提供了重要数据参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始终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我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流程处理申请,确保每一条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应,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单位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流程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规。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日常维护与动态更新,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一致性。同时,加强统计调查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过程及成果的信息化归档与管理,为数据资源的规范公开与有效利用奠定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持续依托县级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平台目录要求,对涉及本单位的公开栏目内容进行了规范梳理与日常维护。我们着力加强平台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发布、审核与更新的工作流程,提升了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此外,对统计公报的公开实行严格审核,由纸质版编撰印发到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具体责任人员,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推进。在工作考核方面,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参照县级考评指标开展内部自查与工作改进。在监督检查方面,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与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在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收到相关投诉或负面评议,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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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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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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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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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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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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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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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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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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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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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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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开展,但对照更高标准和公众需求,仍存在以下有待改进之处: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解读性有待加强,以更好满足公众对统计数据背后含义的理解需求;二是利用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进行主动传播的能力尚有不足;三是面对社会关注热点的主动回应和引导预期机制可以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计划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深化内容建设,增强解读服务。在依法发布统计数据的同时,计划增加对主要指标、数据波动的简要背景说明和通俗化解读,尝试以图表等更直观形式辅助呈现,提升信息的可理解性和实用性。二是拓展发布渠道,提升传播效果。在巩固政府网站主阵地的基础上,探索利用适宜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对重要的统计公报、分析报告等进行协同发布和推广,拓宽信息覆盖面和获取便利性。三是加强主动沟通,服务社会预期。围绕公众关心的经济民生统计话题,通过发布新闻稿、撰写分析短文等形式,更积极主动地解读数据、回应关切,致力于发挥统计信息在服务公众、引导社会预期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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