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6000/2023-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6-13 11:47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政办发〔2023〕24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11:47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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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天镇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公布)

天镇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2023年继续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靠法制化、市场化方法并适当运用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排查,完善台账。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不含停产企业)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拖欠(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继续开展逾期拖欠账款问题排查,结合巡视、督导、审计、线索核查等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清欠台账,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严禁瞒报。5月底前完成梳理排查,形成完善的清欠台账上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牵头,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攻坚,集中化解。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台账、逐一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对无分歧欠款,按照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的原则,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确有支付困难的于5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10月底前全部完成化解。对有分歧欠款,要通过调解、协商或运用法律手段等积极推动解决,县清欠办定期通报化解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县清欠办牵头,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线索核查处理。对各渠道转办的问题线索,及时做好转办、督促、核查、反馈工作。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对未清偿且不存在争议的账款,要限期完成清偿;对核查后确认属于受理范围但存在争议的账款,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积极推进解决。对暂时无法清偿或问题未解决的,纳入清欠台账持续跟踪推进,定期报送更新进展,直到问题完全解决。落实防范和化解拖欠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同治理,将拖欠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拖欠信息披露。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推动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约束惩戒和典型曝光。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强化考核与监督机制。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压减一般性支付、降低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等限制措施,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国有企业要将及时支付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强化监督问责。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等审计中,将清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计。对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违反政府投资和预算管理规定造成的拖欠等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源头治理,严防新增拖欠。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中小企业款项。严格执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得以工程未完成审计、决算为由,违约拖欠账款;不得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延长付款期限;国有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机关、事业单位还款应当依法纳入预算。开展相关条例的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县工信局要继续做好县清欠办日常工作,联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定期调度工作,组织工作会商,协调推进全县清欠工作;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线索投诉受理、转办核查、反馈上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直部门(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及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台账完善,清偿工作;县国资局负责核查办理国有企业拖欠问题线索;各乡镇负责指导本乡镇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治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有关工作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制定解决方案,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帮助落实清偿资金,限期予以办结,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确保清欠工作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问责。县清欠办将联合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跟进工作进展,对台账完善、上报以及化解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度;进一步强化工作通报、重点督办、实地督导、专项约谈等工作机制建设,对清欠台账不实,化解举措不力,还款协议履行不到位问题加强监督。对瞒报漏报问题严重,工作敷衍塞责的乡镇、职能局和国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交纪检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强化风险防范。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拖欠问题传导效应等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快速反映,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对舆论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及时查明情况,加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防范和化解清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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