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6000/2023-00078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09 09:10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政办发〔2023〕47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9 09:10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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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9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2号)要求,纠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秩序,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5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9号)要求,为扎实推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监管,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肃纠正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系统梳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明确整治政策标准,全面清查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从严纠治,切实规范管理秩序。突出整治问题重点,从严查处占而不补、补而不实、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从严纠正违规实施、强行造地、“专业卖地”等错误做法,从严整治不规范、搞变通、打折扣等不正之风。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抓住要害;坚持整治任务落实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联动,一体推进;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并重,标本兼治。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和贯通机制落实,发现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提升整治效果。

二、整治任务

本次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照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指出的突出问题,重点聚焦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性、全程监管有效性、履职监督严肃性、资金管理规范性方面。重点任务是严肃查处补充耕地弄虚作假问题,严厉打击占补平衡中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蓄意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等侵害国家利益行为,严格规范补充耕地资金管理,纠正挤占挪用。同时,对占补平衡工作中监管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协同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查处。要坚决清除存量,对审计指出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遏制新增,对边整治边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从严查处;坚决纠治顶风违纪,对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问题,严肃追责。

(一)全面清查摸底。一是占而不补问题。全面排查已经实施、特别是2019年以来实施的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包括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未进行处置、未冻结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到期不归还周转指标等问题。二是补而不实问题。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报备入库和储备库中尚未核销出库的补充耕地项目、以及已经实施或者正在实施尚未报备入库的补充耕地项目,主要包括将园地、林地等非耕地地类或存量耕地直接认定为新增耕地,未实施实质性土地整治工程包装补充耕地项目获得不当收益,通过举证照片弄虚作假等手段将现状不符合要求地块欺骗报备入库,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立项、虚假实施、虚假验收造成的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三是补充耕地质量不高问题。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报备入库和储备库中尚未核销出库的补充耕项目、以及已经实施或者正在实施尚未报备入库的补充耕地项目,主要包括入库低劣耕地,补充耕地质量虚假、虚增粮食产能,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和25度以上陡坡等生态脆弱区域实施补充耕地,补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闲置撂荒,以及其他补充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补充耕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地方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由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异化为异地平衡为主、补充耕地通过异地购买指标“一买了之”,在指标利益驱动下不顾资源条件违规造地、大肆售卖补充耕地指标,“专业卖地”等走偏走样问题。五是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混乱问题。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完成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及指标交易情况,主要包括社会资本方充当“指标掮客”,通过公职人员获取内幕消息,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空手套利;公职人员参与民营企业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及指标交易获取不当利益;地方政府和公职人员依托权力设租寻租等问题。六是补充耕地资金管理混乱、挤占挪用问题。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完成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调剂收入和开垦费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未制定或未执行调剂指标交易指导价格,未按要求建立统一交易平台或者未在平台交易,未出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脱离预算管理“体外运行”、“胡支乱花”,耕地开垦费未专款用于补充耕地等问题。

(二)扎实推进整改。县自然资源局要坚持排查问题和处置问题相结合,根据问题底数清单,厘清问题性质和责任主体,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对占而不补问题,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占用耕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违法用地查处规定要求,落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处置到位前先行冻结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到期不归还周转指标处置政策等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整改处置,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切实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批准、未补先占、占而不补问题。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补而不实和质量不高问题,在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报备等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缴相关主体不当收益,对虚假新增耕地相应核减补充耕地指标。对违规出具验收核定意见、审核把关不严和工作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补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改变用途的,稳妥有序推进复耕,确实难以恢复的核减相应补充耕地指标。对补充耕地闲置撂荒的,及时组织耕种、落实整改。对公职人员在项目管理中设租寻租、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补充耕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压实地方补充耕地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异地补充规模,明确限定异地补充项目范围和程序,严格补充耕地项目论证程序和选址要求,有效纠治“一买了之”和“专业卖地”问题。加强补充耕地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严肃查处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资金管理混乱问题,要严肃查处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蓄意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等侵害国家利益问题,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资金管理使用混乱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四个阶段,整体按照“县乡自查自纠、市级督促核查、省级抽查督导”的方式和步骤开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效推进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95日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39月中旬前)。以县域为单位,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核查、实地调查等手段,全面摸排六类问题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要在2023914日前将问题摸排情况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312月中旬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重点是项目、资金和人员问题,要坚决清除存量,对审计指出和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销号。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未补先占、占而不补问题;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混乱,违规实施、虚假包装、把关不严,补充耕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完全依赖异地补充“一买了之”,“专业卖地”、靠地生财问题;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混乱,社会资本获取不当利益问题;补充耕地资金管理混乱,脱离预算管理,资金挤占挪用问题;公职人员履职不力、设租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在202312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四)整治提升阶段(20245月中旬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坚持整治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针对发现问题,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长效机制。要在20245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改进工作情况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四、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纠正补充耕地就是服务于建设占用的错误理念,坚决纠正“补就是为了占”“能补就能占”的错误思想,坚决纠正不集约节约、肆意占地用地的错误做法,增强斗争精神,勇于向占补平衡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亮剑。

(二)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启动我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组建整治工作专班。县自然资源局要担负本辖区抓总部署、推动落实的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指派专项整治负责人、联络人,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县乡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压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三)强化协同贯通。县自然资源局要协同乡(镇)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商请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支持,将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贯彻贯穿工作全程。要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协同配合。整治过程中,要将耕地保护督查、土地卫片执法发现涉及的补充耕地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要将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与专项整治协同推进,提升工作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安排整治计划,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整治过程中涉及农民利益的,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

(四)严肃监督问责。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 许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将予以公开通报,对禁而不止、顶风违纪、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自然资源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积极向县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用好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调机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严抓严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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