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6000/2023-00073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31 10:30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关于2023年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政办发〔2023〕32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关于2023年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10:30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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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天镇县关于2023年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关于2023年城市危旧房摸底

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部署和培训视频会议精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对县城范围内的住房开展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及省、市领导关于城镇危房改造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房屋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组织开展全县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将全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压茬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依托2022年城市危房初步摸底基础数据,结合山西省房屋市政调查系统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实地考查和严格筛查,准确掌握全县危旧房的数量、种类、分布和危险等级,对于符合改造要求的C、D级住房纳入到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中,力争在9月份基本完成全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形成台账;同时,根据工作推进需要,不断完善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法规及制度,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高效有序开展全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切实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组织成立天镇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专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及成员组成如下:

 长:张     副县长

副组长:罗光宪   县住建局局长

 员:梁晨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建利   县财政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张利锋   县发改局局长

        刘晋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宝英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长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永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宋高旺   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煜   玉泉镇镇长

        李国强   谷前堡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光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谢永峰、宋高旺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排查范围

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危旧住房,在前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基础上进行二次筛查确认。

(二)排查对象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城镇C、D级危险住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年代早、使用时间久、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社会治安等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危旧房;

另一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

(三)排查内容

1、房屋建设地点、用途、土地性质、结构类型、建造年代、产权归属等;

2、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能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墙体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等是否存在风险点;

3、房屋属于整体危险还是局部危险,是否已经有解决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

4、房屋建筑材料是否安全,水、电、取暖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

5、是否受雨季、风沙等自然灾害侵蚀,存在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

6、其它安全风险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7月20日前,将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落实到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前期基础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做好工作对接,制定调查摸底实施计划。

(二)学习培训阶段

7月底前,组织各单位对危旧房调查摸底系统进行培训,确保受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明确具体要点要素,为全面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三)全面调查阶段

8月初,相关乡镇按照目标计划,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实地摸排,集中开展城市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对调查信息和现场照片及时上报系统平台。同时,由第三方公司组织对排查房屋进行危房鉴定,明确房屋风险等级。

(四)梳理确认阶段

根据前期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数据,对摸排调查结果进行新一轮审核确认,建立完善的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并形成具体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要深刻认识危旧房摸底调查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安排,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危旧房摸底排查,妥善布置开展具体工作,确保9月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本次城市危旧房摸底排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全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乡镇坚持“一个目标,共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将责任分配到人,工作落实到底。由县住建部门负责工作总体推进,相关乡镇提供危旧房基本信息,并配合第三方公司开展实地摸排和房屋鉴定工作,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全力配合,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县领导组,重点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治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跟踪督查,全面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是保障城市安全和民生事业的重要举措,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各乡镇及部门危旧房摸底排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实时协调调度,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全力配合,迅速开展摸排相关工作,加班加点,抓紧排查,深入现场,走街串巷,入户查看,落实排查工作内容,抓好各项工作环节,遇有困难问题,及时讨论会诊,研究解决,进一步保证排查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台账、完善机制。台账建设是此次城市危旧房排查工作内容的重要部分,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建立健全,根据工作进度,动态更新,不断完善,确保数出有据,有据可依,相关资料要做好保存归档,为后续危旧房改造工作做好数据支撑。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借鉴其它城市、县区好的经验做法和法规政策,择优汲取,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我县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有效推动城市危旧房摸底排查工作目标任务实现。

 

附表: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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