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6000/2024-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15 11:34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文号: 天政办发〔2024〕10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1:34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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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我县属于雷电灾害频发地区,每年因为雷灾都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现就2024年度防雷安全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雷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该项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雷电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为主,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一)通信(含移动、联通、电信)、电力(含光伏、风电)、交通、危化、文物、林业等国务院通知中列举的行业和部门,要主动申报年度检测,并接受具有检测资质单位的防雷安全年度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防雷装置,受检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切实加强防范措施,确保防雷设施完好,避免重特大雷灾事故的发生。

(二)移动通信、金融等企业,因涉及计算机网络防雷安全,须在电源和网络信号部分分别安装SPD电涌保护器。危化、石油、矿山等易燃易爆企业须在电源部分安装SPD电涌保护器,且由施工资质的企业负责安装,经有检测资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落实危化品防雷击引发火灾措施。危化品从事企业要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

(四)坚决落实中小学防雷电工作措施。应急管理、教育、气象部门要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防雷电措施,认真宣传和普及防雷电常识,为学校和广大师生采取避险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其它各类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管和气象主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县气象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项防雷安全检查,对重点单位和重要行业进行执法检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法》、《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单位予以严肃查处。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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