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6000/2024-00067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05 17:27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和招标管理的紧急通知
文号: 天政办发〔2024〕20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和招标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7:27 来源:非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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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绩效性取得了很大提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好上级有关“过紧日子”和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要求,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科学、规范、高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天镇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重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和相关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天政办发〔202279号)和《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2357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谋划储备、审批决策、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实抓好,切实提升项目实施质效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严格预算评审,确保财政资金合理、高效、节约

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前,要严格根据《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和《天镇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2269号)要求,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并达到6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修缮等项目)和政府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等项目,全部实施财政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方面。如果属于上级主管部门(指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并审核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部门)已通过评审的项目,要将上级通过预算评审的相关资料(评审结果、批复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任务书等文件),报送县财政局财政预算评审中心(财政局四楼413室)登记备案,切实强化预算约束,有效实现优化配置、节约资金的作用。

三、严格招标管理,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对适用于招标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项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依据《天镇县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2270号)要求,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项目实施前,都要严格履行请示制度,认真填制《天镇县招投标项目请示卡》,并按照规定流程做好招标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明确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发改、财政、行政审批、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好对项目的招标、评审、审批、审计等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各项制度的落实上要认真检查,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绩效性。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度,严格履行程序,完善项目资料,同时,在资金拨付时按要求提供招投标项目请示卡(或政府采购请示卡)、预算评审报告等所需资料,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加强过程管控,保证规范有序。对于未经财政预算评审和招标(或采购)备案的项目,将不予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由各乡镇、各部门承担责任。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4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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