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6000/2026-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07 11:22
标题: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政办发〔2026〕6号
时效: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11:22 来源: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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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26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镇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7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2025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全省地质灾害防范再排查再研判再治理再提升行动方案》及市、县防灾减灾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和地质灾害发育新特征,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以“减轻灾害风险、保障生命安全”为核心,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高效有序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强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提升地质灾害预测预警、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全面降低地质灾害致灾风险,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2025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全省地质灾害防范再排查再研判再治理再提升行动方案》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后续衔接规划要求

市委、市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天镇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情况及隐患点动态更新数据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治理及突发性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覆盖地质灾害风险区的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常态化隐患排查和风险区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做好人员密集区、高风险区的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县、乡、村三级防治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4、科技赋能,精准防控:深化“人防+技防”融合,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5、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相结合,兼顾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防治。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延续天镇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统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保持稳定,如因人事调整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长:县政府副县长赵宇雄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发科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体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交通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地震应急救援中心、公路段、气象局、消防大队、融媒体中心及各通信、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确定年度防治工作重点和应急处置方案;

部署和组织各部门开展受灾区域紧急救援、隐患治理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检查、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其他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重要事项。

(三)运行机制

2025年运行机制基础上,结合全省“再排查再研判再治理再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信息共享、险情处置、联动响应四大机制:

1、升级群测群防网络,将风险区纳入群测群防范围,实现隐患点、风险区监测全覆盖;

2、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地质、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数据实时互通机制,提升趋势研判准确性;

3、规范险情处置流程,明确隐患点、风险区险情分级处置标准,确保处置及时、措施到位;

4、健全联动响应机制,完善县、乡两级应急联动流程,提升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处置效率。

六、各部门及乡镇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主体责任,将防治工作纳入乡镇重点工作,强化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健全乡镇--隐患点/风险区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将风险区监测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开展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常态化巡查、排查,及时发现新隐患、新风险并上报;负责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实现隐患点、高风险区住户全覆盖;临灾时立即组织群众撤离避险,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情统计上报;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局

履行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牵头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和风险区“再研判”,动态更新隐患点和风险区数据库;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会同气象部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依法查处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项目;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和专家支撑服务。

(三)相关部门职责

县气象局:精准提供气象预报、雨情水情监测数据,会同自然资源局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准度、时效性;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完善雨量监测网络,实现风险区雨量监测全覆盖。

县应急管理局:编写天镇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业权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科学堆放尾矿,防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群测群防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县交通局/公路段:分别负责农村公路、国、省道沿线及两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完善危险路段警示标志;强化公路沿线高陡边坡防控,落实巡查监测责任,及时处置路面塌陷、边坡滑塌等险情。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防治项目立项与要素保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与投资计划下达,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支持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在隐患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治理中的应用。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与统筹推进,保障灾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尽快恢复。

县民政局:负责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与过渡期生活保障,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统筹设置集中安置点,做好受灾群众食宿、物资发放、卫生防疫配合等工作。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与救灾捐赠管理,规范救灾款物接收、分配与使用。负责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处置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县公安局:负责地质灾害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与秩序管控,保障抢险救援通道畅通。协助乡镇与相关部门开展受威胁群众疏散撤离、人员搜救,依法打击灾害处置期间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灾区重点部位、关键设施安全保卫,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支持,配合开展灾情与预警信息传播。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卫体局):负责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心理疏导工作,快速派出医疗队伍开展伤员救治。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储备调拨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卫生应急物资。指导安置点做好环境消杀、传染病防控与健康宣教。

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基坑、边坡防护措施;对城镇建成区地裂缝、地面沉降风险区进行管控,规范城镇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水务局:及时提供汛情、水情、雨情实时信息,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预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沿线、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防范洪水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县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校园及周边风险防控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学校开展应急避险演练。

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和预警信息发布,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普及识灾、防灾、避灾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氛围。

通信/供电企业: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信、电力畅通,及时抢修受损通信、电力设施;配合做好预警信息的短信推送、全网发布工作。

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中的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救援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秩序。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抓好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2026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时段及重点治理点

(一)重点防治时段

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全省防治要求,202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3-4月土体冻融期和6-9月汛期,同时紧盯“七下八上”主汛期(7月下旬-8月上旬)、极端强降水天气及重点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强化全天候、常态化防控。

3-4月冻融期:气温回升导致土体冻融交替、地下水活动加剧,北部、北中部山区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6-9月汛期: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70%以上,强降雨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东南部中易发区为防控重点。

(二)重点防治区域

2025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基础上,结合2025年防治工作实际和隐患动态更新情况,确定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为2026年核心防治区域,低易发区重点做好风险排查和动态监测,具体划分如下:

高易发区:包括新平堡镇北部山区崩塌泥石流高易发亚区、新平堡镇南部及逯家湾镇/谷前堡镇北部崩塌泥石流高易发亚区、玉泉镇上吾其村一带地裂缝高易发亚区。该区域隐患点稳定性差,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大,为年度防治重中之重,需落实驻点值守、精准监测、工程治理等措施。

中易发区:包括逯家湾镇南部及玉泉镇东部崩塌泥石流中易发亚区、赵家沟乡/贾家屯乡等东南部崩塌泥石流中易发亚区。该区域隐患点数量多、分布广,潜在威胁人口多,需强化群测群防、常态化巡查和应急避险。

低易发区:包括新平堡镇中部新平盆地、县中部天镇盆地、南部马家皂乡低易发亚区。该区域仅马家皂乡有1处崩塌隐患点,需做好隐患点动态监测,同时开展风险区摸底排查,防范新增隐患。

截至2025年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在202542处基础上实现动态更新,对已治理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复核,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纳入数据库管理,潜在威胁人口、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三)重点治理地质灾害点

2026年度将新平镇、赵家沟乡2处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全县重点治理对象,该2处隐患点均位于县域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险情隐患突出、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年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核心点位,具体详情及治理要求如下:

新平堡镇五里墩村西崩塌该隐患点坐标(CGCS20003度带)X:4499432Y:38507033H=1165m,斜坡向80°,均高约6米、最高约8米,宽约300米,坡长7米,崩塌体厚约6米,坡度80°,目前已有轻微变形迹象,坡脚可见零星坠落土块,直接威胁1135名群众生命安全。2026年将对该点位实施专项工程治理,主要建设350m砌石护坡墙、钢筋锚杆、防护网,开展落水洞封堵及导流管、截水沟布设等工程。

赵家沟乡窑沟村北东崩塌该隐患点坐标(CGCS20003度带)X=4455772Y=38502430,斜坡向220°,高约25米,宽约160米,坡长约30米,崩塌体厚约5米,坡度80°,受暴雨影响已出现崩塌趋势,坡顶近10米处现多处裂缝,直接威胁78名常住群众安全。2026年核心实施160m浆砌石护脚墙、基础垫层、变形缝、泄水孔建设,同步开展墙顶压顶、裂缝处理、削坡及截水沟布设等工程。

2026年将加快推进该2处点位治理项目实施,落实项目施工监管和工程质量把控,确保按时完成治理并实现隐患销号,切实消除地质灾害安全威胁。

八、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措施

结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再排查、再研判、再治理、再提升”行动要求,在2025年防治措施基础上,聚焦风险防控、科技赋能、能力提升,实施九大重点措施,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深化趋势会商,精准部署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地质灾害趋势会商,冻融期、汛期前各开展1次专项会商,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地质环境变化等因素,精准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确定重点防治时段、区域和措施。领导组每半年召开1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汛期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治工作,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开展全域排查,摸清隐患风险底数

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和风险区“再研判”行动,聚焦高陡边坡、交通干线、学校、医院、矿山、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严格执行高陡边坡“四类”排查标准和“坡要到顶、沟要到头”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在册隐患点进行精细化复核,评估稳定性变化;对未纳入管控的区域开展风险区摸底,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建立风险区数据库。对排查发现的新隐患、新风险,及时纳入管控体系,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到“排查一处、研判一处、管控一处”。

(三)强化双控管理,构建全域防控体系

全面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隐患点防控”向“全域风险防控”转变。

对隐患点:落实“一点一预案、一点一责任人、一点一监测员”,强化精准监测和工程治理,对风险等级高、不宜搬迁的隐患点,加快实施工程治理;对险情紧迫的小型隐患点,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

对风险区:编制风险区防控方案,将风险区纳入地质灾害智能化预警系统管理,区内群众纳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范围;在高风险区设置警示标志,明确撤离路线和避险点,发放“避险明白卡”,实现防控全覆盖。

构建“评价防控一张图”,整合隐患点、风险区、监测点、避险点等数据,实现可视化管理和精准预警。

(四)升级监测预警,夯实人防技防基础

深化“人防+技防”融合,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精准防控能力。

强化人防建设:壮大以村干部、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将风险区监测责任落实到人;为群测群防人员购买生命商业保险,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监测补助,配备望远镜、雨量计、裂缝计等基本监测设备;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全员培训,提升识灾、报灾、监测、避险能力。

升级技防体系:加快推进县、乡两级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扩大监测预警设备覆盖范围,在高易发区、高风险区增设雨量、位移、裂缝等自动化监测点,充分发挥全省已建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台站作用;构建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提升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乡镇、村、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

(五)加大治理力度,分类推进隐患处置

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工程治理:对风险等级高、受威胁人口多、不宜搬迁的隐患点,优先列入年度工程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对交通、水利、矿山等行业领域的隐患点,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治理,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监督指导。

避险搬迁:对位于高风险区、治理成本高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有序推进避险搬迁,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同时对搬迁后的原有住房进行拆除,消除次生风险。

排危除险: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简单的中小型隐患点,由属地乡镇牵头,各部门配合,及时采取清理危石、加固边坡、设置防护栏等排危除险措施,快速消除隐患威胁。

生态治理: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在治理区域实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程,提升区域生态防护能力。

(六)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结合隐患点、风险区动态变化,修订完善县、乡两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到“一点一预案、一区一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撤离路线、避险点和部门职责。

强化应急准备:各部门、各乡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补充抢险救援、生活安置等物资,定期检查维护;县、乡应急分队保持24小时待命,汛期不得离开辖区,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落实驻点值守:在冻融期、汛期及极端天气期间,对高风险隐患点落实专人驻点值守,实时监测险情变化,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提升联动效率:建立地质灾害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交通、水利等部门信息实时互通、指令快速传达,提升跨部门应急处置效率。

(七)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民防灾意识

以“普及防灾知识、提升避灾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全域科普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多角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在隐患点、风险区设置宣传牌、张贴宣传画,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受威胁农户开展“到点宣传”,把防灾避险常识普及到千家万户。

关键节点宣传: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防灾意识。

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乡镇村干部培训,提升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群测群防人员开展技能实操培训,提升监测、预警、避险实操能力。

(八)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实战避险能力

坚持“汛前必练、重点必练”,开展多层次、常态化的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提升干部群众实战避险能力。

基层常态化演练:各乡(镇)、村在汛前对所有隐患点、高风险区组织开展至少1次应急避险演练,让群众熟悉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县级综合演练:汛期由县政府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模拟极端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险情,检验各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指挥、抢险救援、群众安置等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流程。

行业专项演练:交通、教育、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升行业防灾避险能力。

(九)严格值守考核,压实各级防治责任

严格应急值守:汛期(6-9月)县自然资源局及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每日“零报告”制度,遇险情灾情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误报、漏报、瞒报。

压实防治责任:健全县、乡、村及相关部门分级负责、岗责清晰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对照“两书两卡”要求,将防治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强化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层级清晰、闭环管理的责任落实格局。

强化监督考核: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协调指导,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推动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将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群测群防、宣传培训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技术保障

组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技术团队,聘请省、市专家提供技术指导,为隐患排查、趋势研判、工程治理、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技术单位参与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和预警工作,解决基层技术力量薄弱问题。

(四)制度保障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督查、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对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对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防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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