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镇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八个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全县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健全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实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办法》、《山西省用水定额》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要求,制定管理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及内容
1、关于天镇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全县用水实行计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天镇县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2、关于天镇县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投入使用。
3、关于天镇县用水定额管理办法:
用水定额是下达用水计划和衡量用水单位、居民用水和节约用水水平的主要依据,要逐步实现以定额为主要依据的计划用水管理,并以此实施节约奖励和浪费处罚。
4、关于天镇县用水计量管理办法:
用水计量活动应当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且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关于天镇县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
天镇县全县范围内的城镇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管理等活动均适用于该办法。
6、关于天镇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
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对农业灌溉节水进行奖励,鼓励农业供水单位和用水户以量计征、节约用水。
7、关于天镇县节水评价管理办法: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直接取水的在水资源论证中增加节水评价章节,对使用公共供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开展节水评价。
8、关于天镇县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试行):
鼓励节水载体建设,落实表彰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奖补力度,建立稳定有效的节水工作投入机制。
三、适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天镇县水务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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