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天政发〔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严、紧、深、细、实”,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安全底线。
一、坚守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狠抓安全意识提升
(一)强化学习贯彻
1.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 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
2.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 、抖音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 、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宣讲、送教下乡、入户提醒,发动各方面积极参与,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注重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督促各类学校上好安全教育 课,指导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统战部、教育局、消防救援局、卫体局、工信局、民政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群监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分工负责)
(三)深化警示教育
6.各乡镇各部门设立曝光台,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制作发放警示教育片,并由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7.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11 项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让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过硬干部管安全,让安全管得好的干部受重用。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员工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的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8.强化行业自律,因地制宜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安全投入保障情况的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镇监管分局指导督促落实)
(五)强化员工安全责任
9.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10.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 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各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11.认真贯彻落实“ 三管三必须 ” 实施细则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抓落实、促整改,打通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仓储物流、校外培训(托管) 机构、平台经济、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业态、职责交叉领域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3.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厘清“一件事”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能源局、教育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运用“ 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 、“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推进精准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执一次法、查多项事”。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助力企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党政领导责任
15.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 2025 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领域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职情况。(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县党委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 、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 10 项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会)
17.县政府负责人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协调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等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强化追责问责
18.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9.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 、隐瞒 、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1.对在国家、省、市县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同类型较大事故的,约谈属地政府。3个月之内发生2起以上或6个月之内发生3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安委会对属地开展专项巡查,全链条溯源追责。(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狠抓体制机制完善
(九)优化管理体制
22.按照省、市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需要,设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与同级各灾种专 项指挥部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协同联动,承接好相关工作,抓好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的防范。(责任单位:县安委会,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3.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理顺乡镇(街道) 应急管理体制, 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建立应急管理及消防履职事项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健全工作机制
24.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出台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活动办法,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限定入企次数,设定“企业安静期”,严格规范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5.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 自然灾害巨灾保险 、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等协调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 、督导巡查 、调度通报 ”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 县安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6.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责任单位: 县安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四、严把源头风险管控,狠抓问题隐患整治
(十一)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重大问题
27.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力措施, 每年至少解决 1-2项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涉及跨部门、跨区域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8.持续推动矿山“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帮扶,着力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不清和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9.深化资源整合,推动兼并重组、关小上大,着力解决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工贸企业“ 多、小、散、乱、差 ” 的问题。(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0.着力解决停用时间超过3年、达到设计标高以及无主尾矿库闭库销号问题。(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1.着力解决冶金工贸行业“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2.着力解决油气长输管道项目手续办理等问题,加快安全设施“ 三同时 ” 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3.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4.着力解决高层建筑、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文物建筑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特殊作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统战部、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卫体局、工信局、民政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5.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及打击非法改装力度不大、充电费用未落实居民电价政策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6.着力解决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局 )
37.着力解决燃气老旧管网带病运行、第三方盲目施工破坏以及气、瓶、阀、管、灶等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8.着力解决“ 两客一危一货一面 ”等重点车辆“ 三超一疲劳 ”、酒醉驾、旅游客车不按规定配备双驾驶人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流于形式、公路行车速度管控不足、农用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未检作业、无证驾驶,以及隧道照明 、临水临崖、长大桥隧、急弯陡坡、校园门口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 治超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
39.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全链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0.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事故灾害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41.持续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 ”制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42.健全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检查核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创新安全治理模式,狠抓科技信息赋能
(十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43.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安排 ,推广“智慧应急”,实施“应急大脑”工程,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构建应急管理“一平台统一门户体系”,加强风险普查数据应用,汇聚融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事故预防等基础信息数据,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决策指挥和响应处置能力。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安排,将视频指挥调度平台延伸至乡镇级,实现应急指令直达基层;打造无人机 2 小时可抵达的视频图传、三维建模和通信保障服务圈。(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4.加大城市智慧消防、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市级预警中心建设应用。(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局)
45.推动钢铁、粉尘涉爆企业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成特殊作业审批、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等系统。(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46.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四)扎实开展安全工程治理
47.依托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加快矿山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48.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等安全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公路段等部门分工负责)
49.开展地震灾害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加快实施巨灾防范工程和山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 )
六、提升综合应急能力,狠抓应急救援准备
(十五)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50.适时修订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保障等专项预案;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乡镇和部门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 )“一制四案”(突发事件应急包保责任制和防火、防汛、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5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乡镇组建地震地质灾害工程救援队,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防灭火队伍,以及航空应急、企业专职和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专业救援队伍成为新型综合性救援队伍,推动有实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升级为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2.因地制宜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完善基层灭火救援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救援局)
5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和“一专多能”建设,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不断完善“ 综合+专业+社会 ” 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县级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重大灾害事故救援攻坚力量和尖刀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应急装备配备
54.持续巩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实施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使用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和高风险区域的必要物资装备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保障
55.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点)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采取实物与协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健全县乡(镇)两级应急物资调拨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应急物资调拨协调机制。加大救灾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严格救灾救助审核把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科学规划并推动重点乡(镇)、重点林区建设能够满足森林火灾救援的停机坪、取水点、防火应急通道。编制县、乡(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年底前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 1 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发改局、交通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七、筑牢安全基层基础,狠抓能力素质提升
(十九)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实战练兵
56.以建设一流应急指挥、一流应急队伍、一流应急装备为 目标,加强各类救援队伍间的联勤、联训、联演、联战,开展大 练兵活动。各级政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至少开展 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安排,视情开展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等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7.各企事业单位都要针对本单位易发灾害事故种类,组织 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 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落实)
(二十)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
58.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编制企业从业人 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广泛深入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典型经验总结、优秀案例分享、职工技能比武等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一)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比武
59.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看、进校园学、 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抓手,综合运用“理论+实操”“严培+严考 ”“线上+线下”等方式,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执法比武和实战大练兵,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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