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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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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5-21 18:01
标题: 关于公开遴选天镇县不稳定耕地三年一遇淹没线划定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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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天镇县不稳定耕地三年一遇淹没线划定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18:01 来源:天镇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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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圆满完成天镇县不稳定耕地三年一遇淹没线划定工作,因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本工作的服务单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天镇县不稳定耕地三年一遇淹没线划定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专业含水利水电)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好的业绩;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相关事项

1、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需准备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资料复印件1套,并于2026年5月24日下午6:00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①将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tzxswjlx@126.com进行报名;②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天镇县新世纪大道0258号天镇县水务局(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的服务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报名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殷晓文

联系电话:15296621417

四、选择方式

本工作采取择优选取的方式,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4:30时在天镇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遴选会议,选出1家符合要求的编制单位,并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各单位遴选结果,被选中的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圆满完成天镇县不稳定耕地三年一遇淹没线划定工作。

五、评审委员会组建规则

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申请人主要负责人或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及打分.docx

天镇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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