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6〕2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镇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天镇县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清化收”债权债务化解缓慢问题整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思路,以厘清债权债务关系、规范核销流程、防范财务风险为核心,以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处置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分类施策,精准化解。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债权人类型、债务性质等,区分公益性债务、经营性债务、历史遗留债务等不同类别,制定“一村一策”化解方案。
2.尊重历史,明确责任。坚持“谁举债、谁负责”“新官理旧账”,厘清债务主体责任,严禁将村级组织非经营性债务转嫁给村民或新增隐性债务。
3.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债务核实、化解方案制定、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须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全程公开公示,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发展增收,源头管控。将债务化解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通过发展产业提升偿债能力;同步完善债务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规债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清查核实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坚决杜绝新增违规债务。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核实。对全县234个集体经济组织村账应收款、内部往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涉债权债务逐项核查,厘清真实债权债务与虚列债权债务。逐笔核查、登记造册,建立“一债一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分类化解。对确属真实债务的,依法依规予以清偿或核销;对已清偿、不存在或无依据的债务,予以剔除并公示。对已归还但未调整账目的、对因科目错误虚增的及时调整账目。
3.程序合规。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消除舆情隐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主要任务与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清查核实(2026年3月20日前)
村级自查:各村核查小组以2025年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账载债权债务明细为基础,结合财务凭证、合同协议、银行流水等资料,对每一笔村级债权债务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查。重点查清资金金额、形成时间、债权人、资金用途、还款记录等要素,列入《村级债权债务台账》。
乡级复核:乡(镇)工作专班对各村上报的债务台账进行实地复核,通过走访群众、函证债权人、比对档案等方式,重点核查债务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列、重复记账、高息借贷等问题。
公示确认:经复核的债务明细在村务公开栏及成员微信群公示不少于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债务,由债权人(或相关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专班共同签字确认,明确债务数额,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制定化解方案(2026年3月25日前)
各村根据债务核实结果,深入分析债务成因、结构和偿还能力,按照“一村一策”和天镇县委农办印发的《天镇县农村集体债权债务清收和化解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明确每笔债权债务的化解方式、时间表、资金来源和责任主体。化解方案必须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经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通过并公示。
(三)第三阶段:分类施策化解(2026年3月25日-6月15日)
按照化解方案,分类别、分步骤推进债务化解,凡债权债务核实结果和处置意见均需乡镇审批后执行。
1.债权处置。一是厘清手续,对已归还的借款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未结算的工程项目组织结算;二是及时清收,对干部借款未还的及时通知本人,限期清收;三是因政策因素不能清收的历史税费尾欠,核实真实性后做呆账处置。
2.债务处置。针对税费改革前形成的呆死账、呆坏账及不良债务,通过对所有涉及单位和个人债务事项、金额具体分析。一是对债权人已消亡且无继承人、或债权人主动放弃追偿、因政策原因无法收回的债务以及超过20年都未追偿的债务,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报批程序后,予以核销;二是对信用社贷款等金融债务,主动与金融机构协商,申请停息挂账、展期或按政策核销;三是税费改革后形成的债务,按以下处理:真实且未清偿的债务:纳入村级年度预算,通过集体经济收益、资产盘活等方式优先偿还,并制定具体还款计划;真实但已清偿的债务:无论是否保留票据,只要债权人签字确认已领取,或有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佐证,即予以核销;虚列、重复记账或无事实依据的债务:经核查小组确认、公示无异议后,调整账务;债权债务对冲划转:对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单位或个人,经双方协商,可实行债权债务相互冲抵处理;其他情形:在村级意见的基础上,由各乡镇自行研究决定。
(四)第四阶段:归档验收和建章立制(2026年6月底前)
各村须为每笔债权债务建立单独档案,包含核实过程记录、债权人确认书(或情况说明)、村核查小组确认意见、公示等材料。
各乡(镇)要对各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核查程序合规性、资料完整性和群众满意度。验收合格后,对债务化解村进行销号管理,全面总结,形成报告至县工作领导小组。
县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验收报告基础上,完成县级报告,并完善出台县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整改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由债权债务化解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希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田建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志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建利 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飞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任佃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跃 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金明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聚金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张 晨 玉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彦飞 谷前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 岩 卅里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贾 宁 米薪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宝军 贾家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和 磊 赵家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贾 婷 南高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江 张西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白文斌 逯家湾镇党委副书记(主持镇政府工作)
李国强 新平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润飞 马家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 伟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镇监管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任佃飞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办公室下设业务指导组,指导组由纪检、农业、财政、司法、金监相关业务同志组成,指导组组长由农经中心主任冯文军同志担任,负责相关政策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专班办公室报专班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整体协调、督导检查与审核把关。
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组建由村“两事”成员、报账员组成的债权债务核查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债务的摸底、核实、化解和公示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债务化解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村“两委”班子任期考核。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违规新增债务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要在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加强部门协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强化执纪问责;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乡镇负责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化解工作,财政、相关金融和债权债务主体单位主动担当推进化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梳理问题和总结化解办法,建立健全村级债务举借审批、风险预警、动态监测和长效管控机制;各乡镇履行监督职责,会管中心片区会计要切实担负起监督、预警责任,压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对未经审批新增债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对其换届再任进行严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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