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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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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25 18:15
标题: 关于《天镇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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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镇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5 18:15 来源:天镇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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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文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气象预报的需求越来越高,新媒体的出现也使气象预报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众可以从各种传播渠道接收气象预报,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公众普遍反映的预报来源不统一、缺乏权威性,预报准确率不高、针对性不强,预报更新不及时、存在过时预报,预警信号发送慢、覆盖面不广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各类媒体和单位在传播气象预报的过程中,很多不是从专门气象预报发布渠道(各级气象台)获得的,而是互转互发,加上不及时更新预报结果,就会以讹传讹,误导公众,甚至造成不良影响。面对上述问题,县政府印发《天镇县政府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以其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公共气象服务的基础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气象预报传播,为社会防灾减灾和公众生活提供更准确、更及时的气象预报产品。

二、发文必要性

一是要坚持气象预报发布的公益性。气象预报是纯粹的公共服务产品,特别是为公众发布的预报结果都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广受公众欢迎和必需的,所以必须无偿提供。二是要确保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准确性表现在两方面,气象预报发布单位(各级气象台)要不断提高预报的准确率,气象预报传播单位也要准确无误地传播气象预报结论。三是要充分体现及时性。过时的气象预报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这就要求气象预报发布单位(各级气象台)要及时更新预报,气象预报传播单位也要及时将最新的预报结果告知公众。四是要充分体现广泛性。让所有的公众从各种渠道获得第一手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光靠单一发布和个别媒体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动员各类媒体和单位广泛传播气象预报。

三、发文内容

第一,坚持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制度。气象预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为了保证气象预报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需要,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二,健全发布和传播渠道。为了适应新媒体快速发展的趋势,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进一步拓宽了气象预报的发布渠道,明确政府要组织建立完善气象预报发布和传播渠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信、交通运输、气象、互联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气象预报发布和传播渠道”。为了确保及时准确传播气象预报,传播气象预报的媒体和单位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建立获取最新气象预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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