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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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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5-07 11:00
标题: 关于《天镇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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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镇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07 11:00 来源:天镇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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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我县制定了《天镇县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科学统筹、民主决策和规范管理,推动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政策的核心内容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层面持续加大对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强调通过财政奖补机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条件。本《办法》依据财政部及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实际,明确了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框架,旨在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资金使用分散、程序不规范、村民参与不足等问题,确保资金精准投入、高效运行,切实提升农民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

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自愿筹资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形成“群众议定、政府支持”的共建模式;

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优先解决群众最急迫的民生问题,严禁新增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全流程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职责分工:

县级统筹:财政局负责方案制定、资金分配及绩效管理;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规划与筹资合规性审查;

乡级审核: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初审、全过程监管及绩效跟踪;

村级主体:村委会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及后续管护,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

资金使用范围:

支持领域:村庄道路、小型水利、饮水工程、环卫设施、村容改造等“村内户外”民生项目;

禁止用途: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工资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等非公益性支出。

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

村级议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确定项目;

逐级审核:村级申报后,乡(镇)政府初审项目可行性,县级部门终审并纳入项目库,最终由县政府批准实施。

资金管理机制:

分阶段拨付:项目启动预拨30%,验收后拨付至85%,审计后拨付至97%,预留3%-5%作为质量保证金;

专账核算:所有资金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确保专款专用。

三、实施保障与监督机制

全程监管: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项目稽查,重点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实施成效;

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对筹资、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

责任追究:

对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效管护:

项目验收后,明确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通过村集体收入、社会捐赠等多渠道保障后续维护资金。

四、政策预期成效

通过《办法》实施,预计将实现以下目标:

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强化民主决策,提升村民参与感和主体意识。

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避免重复建设。

提高资金效能:通过规范管理和分阶段拨付,确保资金精准投放、高效使用。

推动乡村振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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