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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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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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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镇县新能源建设项目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租金收入及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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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镇县新能源建设项目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租金收入及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4 17:08
来源:天镇县农业农村局
一、适用范围
天镇县行政区域内,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耕地、林地等)产生的租金收入,其管理、分配及使用活动。
二、土地租赁与租金核心要求
1.按《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交易,租金不低于当地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由村集体与投资方协商确定。
2.鼓励3-5年动态调整租金,投资方需足额支付至村集体对公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
三、租金分配原则
1.民主决策:分配使用方案走“四议两公开”程序,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2.普惠与扶持结合:兼顾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和困难群体帮扶。
3.优先发展:重点用于村集体再生产、再投资,增强“造血”功能。
四、租金使用方向(完成原承包户补偿后)
1.产业发展(约70%):用于产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经营性资产。
2.公益事业(约10%):涵盖村庄道路、水利、环卫、教育、养老等设施建设与维护。
3.村民福利(约10%):改善全体村民福利,帮扶困难、特殊群体。
4.计提专项资金(约10%):公积金、公益金及代管费,用于弥补亏损、应对风险等,严禁违规开支(如干部补助、购置非生产性车辆等)。
5.特殊情形:租金较少时可全部用于村民福利;遇突发事件可优先用于救灾救济。
五、决策审批与监管
1.年度使用计划报乡镇政府备案,项目需经可行性、预算审核,大额项目需编制可研报告。
2.租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纳入乡镇“三资”管理平台,按季度公示。
3.乡镇政府履行指导、审计、监管职责,村理事会、监事会发挥管理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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