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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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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3-16 18:15
标题: 关于《天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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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16 18:15 来源:天镇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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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衔接“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要求,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6〕95号),启动全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此次调整紧扣山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际,通过科学划分动态维护与规划修改范畴、明确正向优化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为“十五五”时期重点项目落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现就核心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核心背景与总体要求

本次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是山西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支撑“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核心是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将“十五五”规划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及各领域重点项目空间需求全面融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适配。

工作核心遵循“严守底线、分类实施”原则,将调整完善分为动态维护和规划修改两类,二者适用情形严格区分:

动态维护:在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市县总体规划保护目标、不改变整体空间结构和格局的前提下,可对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等内容进行优化,是常规性、局部性的调整;

规划修改:若涉及规划范围、总体格局、目标指标、主体功能定位等核心强制性内容调整,需按法定审批程序开展,属于重大、全局性的调整。

二、动态维护的正向优化标准:守底线、提效能

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动态维护明确全维度正向优化标准,所有调整均需在坚守刚性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实现空间布局、功能品质的提升,核心调整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三条控制线:刚性指标不突破,布局功能更优化

三条控制线作为国土空间管控的核心底线,调整坚持“总量不变、质量提升、布局集聚”: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晋自然资发〔2025〕20号文件要求,确保保护目标数量不减少、布局更集中连片、质量有提升,同时与全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做好衔接;

生态保护红线:在不突破市县总体规划确定的面积指标前提下,依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划定规则优化边界,强化生态保护功能;

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总面积和扩展倍数不增加,推动布局更集聚、功能更优化。县域内无法平衡的可在市域跨县域调剂,调增需走规划修改程序,调减无需修改规划,同时将“一张图”备案的边界外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动态维护。

(二)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边界清晰,功能完善

规划分区:联动重要控制线维护结果,从空间范围、管控要求两方面优化,确保分区边界清晰、功能明确、集中连片,已批准备案的单独选址项目需统筹纳入维护方案;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在不涉及强制性内容、保持布局规模和空间结构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调整用地布局,重点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民生短板,完善蓝绿开敞空间,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等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空间需求。

(三)各类重要控制线:精准管控,动态更新

城市核心控制线(绿、蓝、黄、紫线):坚持“规模稳定、功能不降低”原则,结合各领域专项规划优化边界。其中城市紫线在确保历史文化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细化落实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界;

其他重要控制线:根据相关部门最新管控要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矿产资源控制线等,实现管控边界与最新政策、实际需求同步。

(四)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精准落图,衔接战略

充分衔接“十五五”规划和国家重大战略,按实施、延续、撤销、新增、更新五类优化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清单。项目需明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能精准落图的一律落图,符合标准的可一次性衔接到位,确无法落图的以示意方式标注,保障重大项目空间需求。

三、分级分类的工作程序:规范审批,高效推进

本次调整完善严格按照市级、县级分级编制,分类审批备案的原则开展,明确不同情形的审批路径,确保程序合规、高效推进。

市级动态维护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经论证、公示后,由设区市政府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太原市作为省会,方案需经省自然资源厅报省政府同意后,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县级动态维护方案:由县级自然资源局编制,经论证、公示及县级政府审核后,由设区市政府统一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特殊情形审批:涉及三条控制线布局优化的市县动态维护方案,需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启用;

规划修改程序:涉及重大强制性内容调整的规划修改方案,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审批程序报批,确保重大调整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四、明确的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按时完成

(一)成果与实施要求

动态维护成果需包含方案、附表及数据库,各市需严格遵循“统一底图、统一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实现数据互通、成果可落地。

(二)严格时间节点

按照自然资源部总体部署,结合山西实际明确阶梯式时间要求,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3月20日前:市县完成动态维护方案初稿,报送省自然资源厅;

4月底前:市县完成动态维护成果报批及“上图入库”工作;

11月底前:涉及规划修改的,全面完成规划修改各项工作。

(三)工作保障要求

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需统筹推进辖区内调整完善工作,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成果质量。工作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若后续有新政策文件对调整完善工作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五、政策实施的核心意义

本次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是山西省推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既坚守了耕地、生态、城镇开发等刚性管控底线,又通过柔性的动态调整机制,破解了规划实施中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实现“刚弹结合”。一方面,将“十五五”重点项目、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空间需求精准融入规划,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另一方面,通过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全省“十五五”时期发展筑牢空间规划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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